7名驴友非法穿越卧龙保护区 1人遇难·其余6人每人罚5000元

六只脚 2019-06-17 15:12:05

  本篇文章转自【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管理局)官网】。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关于“6·12穿越事件”有关情况的公告

  一、接警情况

  2019年6月12日下午5时许,卧龙镇派出所接到阿坝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通过卫星电话报警称,有一行7名野外徒步爱好者组成队伍正在卧龙保护区“大雪塘”徒步穿越。当日上午发现有网名为“江城子”的同伴失踪,经过寻找后发现“江城子”已经死亡。


  卧龙镇派出所立即与报案人的卫星电话进行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并随后确认了死者身份。网名为“江城子”的死者,本名为王某某,女,重庆市人。除了死者外,其他6名人员身体状况正常。


  二、处置进展
  接警后,卧龙派出所向卧龙公安分局、汶川县公安局和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做了书面报告,卧龙应急办也通过《应急管理快报》向阿坝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做了报告,并着手部署现场勘查和紧急救援。2019年6月13日,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两名民警与卧龙公安分局两名民警一起前往高山现场进行勘察,同时组织了14名村民与公安人员一道上山,寻找和运送死者遗体。由于事发区域地处雪山冰缘地带,沿途山高路险、泥泞湿滑、雨雪弥漫,行进极为困难,6月14日11时许,民警与救援村民到达报案地点,但是未见到6名徒步人员。12时30分左右了解到,由于缺少食物,这6名徒步人员已离开该地点,其中4人自行下山,另外两名返回案发地点。公安人员和协助运送遗体的村民随即继续寻找死者遗体和返回案发地点的徒步人员,卧龙又增加民警和医护人员接应下山的徒步人员。目前,公安人员和协助运送遗体的村民已经到达案发现场,公安人员已经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死者遗体已拟朝山下起运。


  三、后续工作
  一是我们对王某某徒步过程中死亡表示遗憾,并将尽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以及保障其他6名徒步人员的生命安全。针对日益增多的违规穿越行为,卧龙保护区管理局早就在相应的入山沟口树立了《禁止在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标牌,在此我们重申:生命高于一切,进入保护区人员务必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二是通过民警现场勘查、取证以及依法问询涉事人员等工作,认定死者死亡原因,详细了解整个事件全过程。


  三是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及点位坐标,初步认定该行为属于涉嫌违规穿越保护区核心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将依规给予他们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目前,公安调查和救援工作尚在进行中,王某某的死亡原因和整个穿越过程尚不清楚,一切进展和消息我们将及时通过卧龙官方网站发布。

2019年6月14日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关于“6·12穿越事件”有关情况的公告(续一)


  2019年6月14日晚7点左右,自行下山的4名徒步人员已与接应人员汇合,民警和医护人员向他们分发了食物和矿泉水,以补充体能。随即将4人带回卧龙镇卫生院,由医护人员检查身体状况,对其中两名皮外轻伤人员进行了验血和伤口消毒处理。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由民警带回卧龙镇派出所,继续补充食物和水,并依法展开问询调查。


  据山上反馈信息,公安民警已经抵达案发现场,完成了现场勘查,并与自行返回案发地点的两名徒步人员汇合。遇难者遗体正由村民从案发地点运送下撤。今晚,队伍将选择安全地带宿营,待明早继续下撤。由于运送遗体体力消耗较大,在征得遇难者家属同意后,增派了4名村民连夜上山接应。山下的公安民警、医护人员和其他人员继续保持待命状态,随时准备接应。


  目前,其他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关于“6·12穿越事件”有关情况的公告(续二)

  一、6月14日晚11时许,赶赴现场勘查的民警与返回事发现场配合调查的两名徒步人员安全返回卧龙镇。


  二、经公安机关全面调查,遇难者王某某死因为意外事故。


  三、遇难者遗体于6月16日11时左右,由当地组织的18名村民顺利运送下山,我们已协助配合家属做好了善后工作。


  四、该事件属于违规穿越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分别给予了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支付了医疗救护费用;鉴于遇难者死亡,不予对其行政处罚,上山运送遗体及在卧龙的善后处置费用目前暂由遇难者家属全额支付。


  目前,遇难者家属、6名徒步人员已离开卧龙。明天,我们将在卧龙官方网站发布此次事件的全部调查处置情况。

2019年6月16日

1.点击右上角 按钮

2.点击    在Safari中打开

3.进入六只脚App  

1.点击右上角 按钮

2.点击  在浏览器中打开

3.进入六只脚App